同盟協議
 
 
 
 

1. 條件

1)

各勢力的勢力分數要達100 點以上

2) 除勢力分數排名為第1的勢力,第2、3、4名勢力間可建立同盟協議
3)

勢力分數排名第2、3、4名的任兩勢力結盟後之勢力分數,若高於第1名時,則排名第1的勢力可與其餘勢力建立同盟協議

例如: 邪派分數401、正派分數 301、魔教分數 201、雲夢門分數 101 時
例1: 正派 / 魔教進行同盟後勢力分數為 502點 ,大於邪派分數401點,則此時 邪派 / 雲夢門可進行同盟
例2: 魔教 / 雲夢門進行同盟後勢力分數為 302點,小於邪派分數401點,則此時邪派不可與其他勢力進行同盟
   

 

2. 同盟功能

1)

同盟勢力間共用NPC及傳送點

2) 同盟勢力間可同行、聊天
3) 同盟勢力間不能PK
   
3. 同盟破壞
1) 可在同盟雙方協議下解除同盟 (解除後,2週內不能與其他勢力進行同盟)
   

4. 同盟方法

1) 想要進行同盟的勢力長在鎮龍關的同盟祭壇進行同盟協議

2)

欲同盟之兩派勢力長移動至下圖的圓圈中,60秒後自動宣佈同盟協議
   

5. 同盟破壞方法

1) 與同盟方法同,在鎮龍關的同盟祭壇解除同盟協議,欲解除同盟之兩派勢力長,移動至下圖的圓圈中,60秒後自動宣佈同盟協議